广州市政府近日发布了《广州市药品差别定价办法》(以下简称“办法”),旨在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管理,保障药品供应,维护患者利益。该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对广州市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具有约束力。
一、差别定价的原则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,制定本办法。差别定价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保障药品供应。通过差别定价,鼓励药品生产企业提高生产效率,保障药品供应,满足市场需求。
2. 保护患者利益。差别定价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,合理控制药品成本,降低药品价格,减轻患者负担。
3. 公平竞争。差别定价要求各市场主体在同等条件下,公平参与市场竞争,不得操纵市场价格,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。
4. 透明度。差别定价要求药品价格形成过程公开透明,接受社会监督,确保价格合理。
二、差别定价的范围和条件
本办法适用于广州市范围内的药品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。差别定价的条件主要包括:
1. 药品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,药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。
2. 药品批发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,药品来源合法,质量可靠。
3. 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质量管理体系,药品来源合法,质量可靠。
三、差别定价的程序和方式
1. 差别定价的程序包括:药品生产企业提出差别定价申请,报市药品监管部门审核;市药品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,形成评审意见;市药品监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,作出差别定价决定。
2. 差别定价的方式包括:对于同一药品,可以根据药品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、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,确定不同的销售价格;对于同类药品,可以根据药品的质量、疗效等因素,确定不同的销售价格;对于新药,可以根据研发成本、市场风险等因素,确定适当的销售价格。
四、差别定价的监督管理
1. 市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差别定价的监督管理工作,对药品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。
2. 市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建立药品价格信息公开制度,定期公布差别定价的药品目录、价格等信息,接受社会监督。
3.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,操纵市场价格、损害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利益的市场主体,市药品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查处。
总之,广州市政府出台《广州市药品差别定价办法》,旨在规范药品价格管理,保障药品供应,维护患者利益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药品价格管理工作,确保差别定价政策的有效实施,为广大患者提供优质、低价的药品。